新《水土保持法》配套法规制度修编工作组到四川省资阳市调研

作者:许林 发布日期:2012-04-23 来源:资阳市水保委办公室
      2012年4月19日,按照水利部安排,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上游管理局副总工程师赵光耀一行5人在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总工程师江小华、监督处副处长李余波陪同下,就新《水土保持法》配套法规制度修编工作到我市调研。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坤伦,市政协副主席、市水务局局长陈绍华,市政府目标办主任陈明军等陪同调研并出席了座谈会。
     国家调研组一行在听取了资阳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工作的情况汇报后,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。调研组认为,资阳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人大、市政协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,全市上下认真宣传贯彻新《水土保持法》、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,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,尤其是1998年起就将水土保持纳入了政府、部门工作目标考核,建立完善了市政府对县(市、区)政府、县(市、区)政府对乡(镇)政府“纵向到底”一级抓一级,市政府对市级各部门“横向到边”责任到单位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责任体系。从水土保持目标考核体系、机制、组织和目标考核内容具体量化了指标,资阳的做法值得借鉴,为新《水土保持法》配套《省级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》等法规制度修编提供了有益的经验。
      国家调研组指出,防治水土流失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、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长远大计。水土保持是一项长期性、综合性的系统工程,是跨行业的边缘学科,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按照新《水土保持法》的要求,认真落实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,政府、部门履职尽职,切实保障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调研组最后希望资阳市在下一步工作中,进一步探索城镇和农林管理方法,为水土保持法规制度配套完善提出更多、更好的建议;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考核,加强预防监督和能力建设,依法防治水土流失,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,努力把资阳建设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