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检查验收广元市五县(区)2010年农发水保项目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1-05-18 来源:

    根据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5月11日至16日,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和省农发办,会同市水务、农发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广元市朝天区、利州区、元坝区、苍溪县和青川县2011年农发水保项目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。验收组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,走访了项目区干部群众,审核了工程财务,查阅了内业档案资料,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项目县的总结汇报,验收组交换了检查验收意见。
    验收组认为:各项目县(区)领导重视,水保和农发水保部门密切配合,财政资金到位及时,保证了水保工程的顺利建设。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合格,管护责任落实。针对部分县(区)存在的工程设计不尽合理,档案资料不完整、报帐手续不齐全,科技推广力度不够等问题,要求有关项目县(区)认真总结,限期整改。
   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,验收组还对朝天区和青川县2008-2010年农发水保项目进行省级初验。
   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  孔祥东   廖国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