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四川省平昌县坡耕地治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村民自主建设模式
四川省平昌县在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过程中,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,通过强化组织领导, 探索创新机制,广泛宣传发动,引导群众参与,研究确定了项目到村、资金到村、管理到村的村民自主建设管理模式。具体做法一是全面推行竞争立项。坚持“村级自主申请、乡镇核实上报、县上公开比选、部门联合评审”的竞争立项原则,对农户需求最迫切、群众参与最积极、发展潜力最明显的地方,重点投入,集中打造。县水保局与受益村签订治理任务合同,明确建设任务、工期、质量技术要求、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等,项目建设实行“民办公助、以奖代补”。对项目乡镇有2个以上项目村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,该乡镇3-5年内原则上不再安排相关涉农项目。二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。积极推行“三不三议三自主”的群众参与机制。“三不”:即不办群众不受益的事,不办群众不参与的事,不办群众没能力办的事。 “三议”:即业务部门做出规划设计后,工程建设内容、建设形式、受益群众投劳筹资等由村委会、村支部提议,形成初步方案后召集村民代表审议,然后召开村民大会集体决议,并对形成的决议进行公示。“三自主”:即群众自主决策、自主实施、自主监管。建什么、怎么建、谁来建、谁监督、资金怎么筹集、投劳如何分摊都由群众自己说了算。由村民民主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,并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监管。三是实施过程监管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,切实做到“六个到工程”。技术把关到工程。坚持一个工程一名负责人、一个工程一名技术员驻点指导,严格把关。质量保证到工程。项目建设实行三年保质制度,谁建设谁负责,谁把关谁负责,谁指导谁负责。过程监管到工程。每个项目村推选3—5名群众代表组织项目理事会参与全程监管。工程竣工后,县水务、发改、财政、纪检、乡镇、村组及村民代表进行实地联合检查验收、决算并及时审计,不摆摊子,不留隐患。资金补助到工程。工程验收合格后,由县财政局划拨补助资金到水保局专户,水保局严格按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兑现到每个工程,确保专款专用。档案记录到工程。“一个工程一套档案”,建立规划申报、投工承诺、立项批复、建设实施、竣工验收、建后管护文档,真实反映项目实施轨迹。后续管护到工程。工程竣工后,及时将治理成果进行移交,明确管护主体与管护责任。
四川省水保局 孔祥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