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水利厅启用“四川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标识”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11-02-12 来源:

   

    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社会影响,提高群众参与、支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意识,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深入发展,四川省水利厅组织设计了“四川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标识”,并专门发文通知正式启用该标识。该标识由标准图形和四川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英文文字组成,所有权归四川省水利厅。
    通知规定:未经所有权人允许,不得使用、伪造或擅自改造标志。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水保部门做好标识的宣传和使用工作,努力打造统一的、良好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社会形象。各地可从四川水土保持信息网下载标识原形,以JPG格式保存。要严格按照标识原形的颜色、字体、比例制作。在使用中可根据需要放大、缩小,采取悬挂、粘贴、喷涂、印等方式和立体、平面等形式,力求美观、明显。
    该标识主要用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、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、省财政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等建设的石坎坡改梯、蓄水池、整治的塘堰、截排水沟、沟头防护和谷坊等工程及与水土保持工程相关的刊物、网络、旗帜、标幅、服装、交通工具、办公物品上。严禁将该标识用于从事违法活动、商业竞争以及与四川水土保持工程无关的领域。
    孔祥东    廖国章